根据省环境监测部门和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2月25日至28日,南京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预计可能出现轻度污染。为有效应对污染过程,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确保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努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2月26日上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带队赴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和钢铁企业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在江苏中旗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逐项查看了解,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大对企业所有涉VOCs排放环节的自检自测力度,一旦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 “双赢”。
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是江苏金浦集团控股企业,2004年8月由中石化金陵石化公司塑料厂整体改制而成。在现场查看企业生产操作后,负责人指出,经过前期排查整治,企业无组织VOCs排放有所好转,虽然VOCs监测数据同比有所下降,但是VOCs排放浓度均值仍高居全省首位。他要求企业要压实工作责任,拧紧责任链条,继续加大对全厂所有装置、管线和组件等VOCs无组织泄露点的排查,加强排查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持续减少无组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在南钢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快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的进度,力争3月底前全面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他强调,南钢公司作为南京钢铁行业的重点企业,要主动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在污染应急管控期间,不断加大管控措施落实力度,尽最大可能削减污染物排放,为南京市大气争优保良、压降PM2.5浓度贡献一份力量!
2月27日上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会同相关专家组织对梅钢公司大气污染管控落实情况和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现场调阅了企业烧结工段的在线数据,2月25日至2月27日,该企业实时排放污染物浓度均值为:二氧化硫0.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32.4毫克/立方米,烟尘0.42毫克/立方米,均符合管控要求,该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正在进行中。企业有组织排放改造项目正在施工,其中烧结SCR脱硝项目已于2月15日开工建设。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项目预计3月3日正式施工,目前该项目的堆场大棚正在建设。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企业对SCR脱硝项目现场无冲洗平台、扬尘管控落实不到位进行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加快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让绿色成为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确保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月27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会同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对近期通报的渣土车运输企业OBD在线监控排放异常的整改情况进行“点穴式”检查。
在栖霞区三处渣土车停放地现场,检查人员对近期南京坤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尾气OBD监测异常车辆进行现场抽查。现场随机抽测五辆渣土车,排放均无超标。检查组要求企业加强对停车场积尘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渣土车运输场地的清洗、保洁等整改要求。
检查组指出,虽然渣土车行驶轨迹是跨区域的,但是对渣土车日常监管仍以车辆注册地所属板块为主,各派出生态环境局联合各区城管局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维护保养,排除行驶异常因素。二是将每日列入问题清单的渣土车运输公司纳入重点抽查范围,针对性开展检查抽测,对连续排放异常的实施精准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三是对排放异常、监控报警显示疑似氮氧化物排放超标的渣土车,需督促车辆使用单位检查车辆的状态、尿素、油品质量,发挥好场内汽修厂的维保作用。
南京市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排污单位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求,严控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以促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40人次,检查包括工业企业、建设工地、餐饮、汽修等各类污染源200余个。